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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副署长孙毅彪9月8日表示,海关将会同相关部门推动优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布局,支持中西部和东北地区符合条件的城市设立综合保税区,推动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全方位开放发展。
孙毅彪是在此间举行的全国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工作现场会上作出上述表示的。孙毅彪称,上述举措旨在积极服务“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等国家战略和我国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的要求,以便中西部和东北地区更好地承接国内外产业转移,开展整机生产、零部件、原材料配套、研发结算等业务,形成产业结群。
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是指经国务院批准,设立在我国关境内,赋予特殊功能和政策,由海关实施封闭监管的特定区域。我国现有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跨境工业区、保税港区、综合保税区等6类海关特殊监管区域122个,分布在29个省份,其中东部地区76个,占总数的62.3%,中西部和东北地区46个,占比为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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