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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日前发布《“互联网+”高效物流实施意见》,推动政府物流数据信息向社会公开,促进企业间物流信息以及企业商业信息与政府公共服务信息的开放对接,实现物流信息互联互通与充分共享成为一个重要内容。同时,在2017年至2018年间,将完成12项互联网+物流的建设目标。
根据意见内容,将着力打破制约“互联网+”物流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统一相关行业标准,充分发挥市场在物流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强化企业主体地位,最大限度释放企业创新发展的内生动力。
意见要求构建物流信息互联共享体系,推动传统物流活动向信息化、数据化方向发展,促进物流相关信息特别是政府部门信息的开放共享,夯实“互联网+”高效物流发展的信息基础,形成互联网融合创新与物流效率提升的良性互动。
为保障互联网+物流政策的推进和落实,国家发改委将加大资金、土地、税收、金融等政策支持力度。
同时,结合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创新财税扶持方式,落实好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按照交通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政策,研究完善交通运输业个体纳税人异地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制度。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加大对物流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和个体运输户的信贷支持力度。在双创示范基地和支撑平台建设过程中,对“互联网+”高效物流项目给予重点倾斜,通过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等支持平台,加大对物流企业创业创新活动的引导和支持力度。
根据意见内容,在2017年至2018年之间将完成12项建设目标。其中包括,在2016年底,完成物流大数据中心相关信息集成系统设计调整,2017年底试运行,开展数据汇集分析工作;到2018年底,初步构建起多种运输方式间信息互联交换标准体系,物流信息互联交换基础网络基本建成,实现充分有效的互联互通;到2018年底,试点城市建立完善的物流配送三级体系和末端配送网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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