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snet.com.cn/snet/images/snet-w-xb.png)
请联络
13651105957
snet1998@vip.163
.com
经过审核,天津于10月14日收到来自海关总署的审批文件,正式成为获批开展跨境贸易电子电商服务试点工作、执行郑州等7个城市相关进出口税收政策的第8个试点城市。
据海关总署58号文件介绍,网购保税进口应当在经批准开展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城市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物流中心(B型)(以下简称“区域(中心)”)开展。
非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城市不得开展网购保税进口业务。
任何海关不得在保税仓库内开展网购保税进口业务。
此次文件正式下达之后,天津将成为跨境电商的又一重镇。
咨询热线:13651105957
┃相关阅读
你需要货主数据吗?《中国进出口数据咨询平台(航贸物流版)》帮助你 [2016-01-26] 来源:中国航贸网(www.snet.com.cn) |
|
如何全面地掌握特定区域的货主(进出口商)资源?如何判断新开航线的价值?如何分析货主(进出口商)的淡旺季以及采购周期?如何分析货主(进出口商)的采购行为,有针对性地开发潜在客户? 中国航贸网(www.snet.com.cn)联合全国海关信息中心下属企业共同研发了《中国进出口数据咨询平台(航贸物流版)》,在这里,你能第一时间了解不同运输方式的进出口货量数据及经营企业信息。 贸易国货量一目了然——包含中国至全球200多个国家贸易数据;数据更新实时全面——30类细分行业,1225种商品,每月21日即更新上月数据;各省市进出口数据,细化至特定经济区域;覆盖25条中国进出口航线货主企业信息——快速寻找目标客户信息;追踪中国进出口航线货主企业发货规律——及时掌握货主采购规律..... 欢迎 点此 观摩并索取试用账号!(详情请恰:13651105957)
|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