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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6日,由上海检验检疫局牵头的长江经济带通关业务一体化,在长江经济带12个直属检验检疫局全面启动。
长江经济带检验检疫通关业务一体化,是指通过优化检验检疫工作流程,以“通报、通检、通放”为基础,对长江经济带区域内进出口货物实施出口直放、进口直通,统一执法尺度,促进对外贸易便利化。
出口直放是指符合条件的货物,经产地检验检疫合格后直接放行;进口直通是指企业可以选择在口岸或目的地报检,货物直接运至目的地实施检验检疫。
8月16日,长江经济带12个检验检疫局先期启动出口通关一体化。截至10月11日,出口通关一体化已覆盖长江经济带区域企业近1.7万家,共完成出口通关一体化批次76714批。9月25日,沪浙检验检疫部门分别启动进口检验检疫通关业务一体化试点,使浙江检验检疫局辖区的巨石集团有限公司、博世电动工具(中国)有限公司、日本电产三协(浙江)公司等35家大型企业享受到通关一体化政策带来的便利和优惠。截至10月11日,已实施一体化的进口货物批次已近400余批。
此前,进口货物检验检疫通关放行至少需要1.5个工作日,成本约450元人民币,而考虑到货物具体情况,疫病疫情风险较大的进口货物通关放行时间会超过1.5个工作日。通关一体化改革后,口岸放行最多仅需约0.5个工作日,每批货物进口通关放行至少节省1个工作日,节约成本至少300元人民币。
推进长江经济带检验检疫通关业务一体化,是质检总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重大战略决策,支持促进长江经济带建设的重要举措。2015年,质检总局全面启动长江经济带检验检疫通关业务一体化改革,印发了《质检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检验检疫通关业务一体化工作的通知》,涉及上海、江苏、浙江、宁波、安徽、江西、湖北、湖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12个直属检验检疫局。在服务企业、服务地方的前提下,实现长江经济带区域内直属检验检疫局之间的资源互补。
当前,传统外贸竞争优势逐步削弱,新的竞争优势尚未形成,检验检疫通关一体化的启动,一方面可提升“黄金水道”口岸的吸引力,增强区域内港口、机场的竞争力,提升长江下游地区港口吞吐能力;另一方面能助力进出口货物“进得来、出得去、管得住、放得快”,给区域经济发展带来新契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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