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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调整港口收费
[2001-10-16]

  国家计委和交通部最近联合发出新通知,由明年1月1日起内地外贸港口将调整收费并制订出新标准。业界人士认为,新规定和标准是为港口未来在WTO服务业进一步开放和承诺放宽有直接关系,外商在内地投资港口项目是最大得益者。   该项通知是发给内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部门、物价局、长江、珠江航务管理局及各对外开放港口、外轮代理公司。通知解释,此次调整收费及制定新标准,主要是促进对外贸易和集装箱运输发展,发挥沿海大港的枢纽作用,提高港口综合竞争能力,并参照国际惯例再结合中国港口的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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