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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海上国际集箱电子装箱单将正式运作
[2001-12-30]

  为进一步推进本市信息化建设,加快上海建成国际航运中心的步伐,改善上海口岸外贸运作环境,提高港口的整体运作效率,上海市城市交通管理局、上海港务局日前发出通知,自2002年1月1日起,上海港所有集装箱专业码头将推行出口重箱装箱单电子化运作。 具体要求如下:一、上海所有经营海运出口业务的货代企业必须提前将出口重箱的电子装箱单发送到码头,所有出口重箱一律凭电子装箱单方可进港;二、进港时无电子装箱单信息的集装箱,可以到经批准设立的公共预录点录入电子装箱单。具体操作规则见《上海市海上国际集装箱电子装箱单运作规则(试行)》和《关于加强上海市海上国际集装箱装箱单电子报文公共预录点管理的若干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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