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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三个月北京部分出租车可停运
[2003-05-06]

今后,北京的部分出租司机可以在“非典”时期停运。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财政局、地税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以及民政局日前联合发文,在今后的三个月中(5至7月),对出租汽车行业实行一系列帮扶政策。   在帮扶政策措施中,的哥们最关心的一条就是: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对在企业中继续从事营运的出租汽车司机,一律减半收取承包费;对申请提出暂时停运的,经批准后可暂停运营,保留其劳动关系,由企业按不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发放生活费,并继续按规定为其上“四险一金”。不过,提出停运的的哥一定要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一是居住的地区被当地政府实施封闭或隔离管理,包括远郊区县已经被封闭管理起来的自然村;二是出租车司机是一线医护人员的家属。   同时,对个体出租汽车经营者提出停运的,按歇业处理,对生活确有困难的,可纳入北京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个体出租经营者以及出租企业所属司机,免征个人所得税。   此外,对实行单车定期定额征收营业税办法的出租汽车经营业主,在征缴营业税、城建税、教育附加费方面给予优惠扶持,并暂免征收养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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