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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整顿和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经济秩序
[2003-08-15]

近日,从昆明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从本月中旬开始,昆明市工商局、昆明市交通局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整顿和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经济秩序专项行动。今后,凡是搞道路运输经营的,证照不齐全的一律取缔。   此次整顿和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的范围是:未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机关核准登记注册和未取得交通行政许可审批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擅自从事道路旅客运输、出租车旅客运输(五华、盘龙、官渡、西山四区出租车除外)、货物运输、汽车维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汽车综合性能检测以及汽车客、货运站场、搬运装卸、停车场、洗车场、货运代理、联运、仓储、配载、汽车租赁、商品车接送等经营活动的行为。具体包括:国务院《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四条第一至第五项所规定的无照经营行为,以及承租、承借、购买营业执照和《许可证》擅自从事道路运输业的各种经营活动。整顿重点是,无证、无照从事道路运输(含微型车客运)、危险货物运输、汽车维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货运配载、代理、物流服务、停车场服务、零担快运、汽车租赁等经营行为。   据悉,目前没有证照的经营户可在今年8月15日至9月20日期间,向相关部门申办《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最后,对在超出规定期限拒不办理完善证照手续或不退出市场、继续违法从事经营活动的,执法部门将依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坚决取缔并依法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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