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动态] 责任编辑:徐诗闻

本栏目由河北远洋运输集团(HOSCO)独家协办

搜索引擎:
CEPA临近启动 上海明晰市场准入政策
[2003-12-11]

距离CEPA正式启动不足一月,上海市工商部门已明确了上海对接CEPA的市场准入政策,为港资进入上海市场降低门槛。   根据CEPA的相关规定,上海将在以下几方面为香港企业大开绿灯:旅游服务业的港资可以独资形式在上海建设、改造和经营饭店、公寓楼和餐馆设备,并可在沪设立合资旅行社;娱乐业的港资可在上海以合资形式从事音像制品(含后期电影产品)的分销业务,港方可控股,但股比不超过70%,还可以合资、合作方式建设和改造电影院,并控股经营。   物流业方面,港资可设立货代、仓储服务、运输服务、海运服务的独资企业,并可经营沪、港两地的货运“直通车”业务。分销业方面,除盐和烟草外,允许港资以独资企业形式在上海提供佣金代理和批发服务。零售业方面,除烟草外,港资可在沪设立独资企业。   银行业方面,香港银行和财务公司在上海设立分行、法人机构的资产规模准入标准同时降至60亿美元,在内地设立合资银行或合资财务公司,无需预先设立代表机构;保险业方面,对香港经过整合或战略合并组成的保险公司集团,可申请进入上海保险市场,最高参股比例限制从现行的10%提高到15%。   此外,港资可在上海独资经营会展服务、独资设立管理咨询类企业,在内地设有代表机构的香港律师事务所可与上海律师事务所联营。   目前,各级工商部门已就CEPA启动后各项市场准入措施的推行,做好了充分准备。黄浦分局已辟出专门注册窗口服务港商,并印制大量关于港资企业登记程序的宣传单页,不久还将推出CEPA企业登记的网上审批服务项目。
来源:


【我要发表评论】欢迎你来畅所欲言
内容:
【热力推荐】(近期新品推荐)
· 订制中国航贸网邮件产品 删繁就简把握行业动态 2007-09-28
· 特别推荐 2005-09-09
更多>>
【中国航贸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中国航贸网"的所有文字、图片、数据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中国航务周刊和中国航贸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航贸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②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中国航贸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中国航贸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中国航务周刊、中国航贸网联系,或者联系本网站法律顾问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王英波律师。

相关新闻
相关数据
分类浏览
行业动态
统计数据
行情.报告
政策法规
运输黄页
港口资料
行业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