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动态] 责任编辑:徐诗闻

本栏目由河北远洋运输集团(HOSCO)独家协办

搜索引擎:
北京海关设定联网监管门槛
[2003-12-25]

近日,北京海关将“漫山放羊”式加工贸易企业纳入统一管理平台,实行联网监管,使企业出口周期缩短,出口手续简化,费用大大降低。截至日前,已有诺基亚、首信、JVC、爱立信等19家知名企业与北京海关实行了直接“联网”。   近日,北京海关正式下发了《北京海关关于对加工贸易企业实施计算机联网监管操作办法》,根据该办法,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可以申请实施联网监管:具有独立法人和加工贸易经营资格,以自营加工出口为主;企业守法经营、内部管理规范,企业使用生产管理软件对采购、生产、仓库、财务、销售等实行全程计算机管理;能够按照海关监管要求提供真实、准确、完整并具有被核查功能的数据;已在海关注册登记并具备A类企业管理条件,仅由于企业建立年限不足不能纳入A类管理的B类企业,须报海关总署特批;有能力为实施联网监管承担经济责任提供总担保。同时,由北京海关、市外经贸委共同批准的享受加工贸易大型企业便捷措施的企业可优先吸纳实施联网监管。   企业与海关联网后,网络处于24小时连接状态,海关可以即时进入系统,对企业进行全过程监管,从加工贸易企业提取监管所必须的财务、物流、生产经营等数据,从而实施对保税货物的监管;企业通过计算机网络向海关办理备案、变更、核销、进出口货物等有关数据。
来源:


【我要发表评论】欢迎你来畅所欲言
内容:
【热力推荐】(近期新品推荐)
· 订制中国航贸网邮件产品 删繁就简把握行业动态 2007-09-28
· 特别推荐 2005-09-09
更多>>
【中国航贸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中国航贸网"的所有文字、图片、数据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中国航务周刊和中国航贸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航贸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②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中国航贸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中国航贸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中国航务周刊、中国航贸网联系,或者联系本网站法律顾问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王英波律师。

相关新闻
相关数据
分类浏览
行业动态
统计数据
行情.报告
政策法规
运输黄页
港口资料
行业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