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动态] 责任编辑:徐诗闻

本栏目由河北远洋运输集团(HOSCO)独家协办

搜索引擎:
浙江邮件运输车辆将一律免收通行费
[2004-03-26]

从浙江省政府办公厅获悉,4月1日起,浙江邮政的执行邮件运输车辆,在本省境内一律免收过高速公路、桥梁、隧道、渡口等通行费。据了解,这是全国第一个给予地方邮政的规定车辆享受全免待遇的省份。   星罗棋布的城乡邮政服务网络联接千家万户,承担向社会所有用户提供通信普遍服务的责任。浙江省政府为了确保服务基层尤其是广大农民的农村邮政网络健康运行,减轻地方邮政的负担,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去年底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浙江省邮政专营管理办法》。该《办法》其中规定,带有邮政专用标志的邮政车辆在执行邮件运输和投递任务时,通过收费桥梁、道路(含高速公路)、隧道、渡口的,予以免收车辆通行费。据了解,这项政策措施每年可为地方邮政减少开支1000多万元。
来源:


【我要发表评论】欢迎你来畅所欲言
内容:
【热力推荐】(近期新品推荐)
· 订制中国航贸网邮件产品 删繁就简把握行业动态 2007-09-28
· 特别推荐 2005-09-09
更多>>
【中国航贸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中国航贸网"的所有文字、图片、数据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中国航务周刊和中国航贸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航贸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②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中国航贸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中国航贸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中国航务周刊、中国航贸网联系,或者联系本网站法律顾问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王英波律师。

相关新闻
相关数据
分类浏览
行业动态
统计数据
行情.报告
政策法规
运输黄页
港口资料
行业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