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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海运协定修改议定书》正式签署
[2005-03-31]

3月29日,交通部部长张春贤会见了应邀来访的新加坡交通部部长姚照东。双方在亲切友好的会谈后,分别代表两国政府正式签署《中新海运协定修改议定书》。   张春贤与姚照东在会谈中均表示,中新两国在海运领域多年来保持了良好的全面合作关系,并希望这种友好合作关系在《中新海运协定修改议定书》的签署下进一步巩固和加强,为不断推动两国的经济繁荣和贸易往来,发挥重要的积极作用。     张春贤指出,《中新海运协定修改议定书》的签署,体现了中新两国共同遵守的WTO原则和精神,它将为实现海上运输便利化、推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立起到积极作用。该议定书的签署,再次证明了中新两国业已存在的双边海运磋商机制是非常有效的。     《中新海运协定修改议定书》的签署,是对1989年签署的《中新海运协定》的重要补充和修改。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双边和多边国际海运合作更加活跃,中国海运市场更加开放,世界航运市场格局也发生了巨大变化,原有的海运协定已经不能完全适应和满足新的现实需要。建立在最惠国原则、对等原则、中国加入WTO时所作承诺以及双方现有法律规定的基础上,《中新海运协定修改议定书》的正式签署,为两国进一步发展面向新时期的双边海运关系提供了一份重要的法律框架文件。   会谈中,两国交通部长还就双方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进一步合作以及有关中国与东盟在海运方面的合作等问题进行了建设性的磋商,并达成了广泛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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