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港口与航道水文规范》(JTS145-2015)的公告
现发布《港口与航道水文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本《规范》为强制性行业标准,编号为JTS145-2015,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内河航运工程水文规范》(JTS145-1-2011)、《海港水文规范》(JTS145-2-2013)同时废止。
本《规范》第3.0.3条、第3.0.4条、第4.4.2条、第4.4.3条、第5.2.1条、第5.2.2条、第5.2.4条、第5.2.5条、第5.2.6条、第5.2.9条、第5.2.10条、第5.3.1条、第5.3.2条、第5.3.3条、第5.5.2条、第5.5.7条、第6.2.2条和第6.2.3条中的黑体字部分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交通运输部组织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等单位编制完成,由交通运输部水运局负责管理和解释,由人民交通出版社出版发行。
特此公告。
交通运输部
2015年8月21日
分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厅(局、委)。
责任编辑:李硕,010-58678999-200
你需要货主数据吗?《中国进出口数据咨询平台(航贸物流版)》帮助你 [2016-01-26] 来源:中国航贸网(www.snet.com.cn) |
|
如何全面地掌握特定区域的货主(进出口商)资源?如何判断新开航线的价值?如何分析货主(进出口商)的淡旺季以及采购周期?如何分析货主(进出口商)的采购行为,有针对性地开发潜在客户? 中国航贸网(www.snet.com.cn)联合全国海关信息中心下属企业共同研发了《中国进出口数据咨询平台(航贸物流版)》,在这里,你能第一时间了解不同运输方式的进出口货量数据及经营企业信息。 贸易国货量一目了然——包含中国至全球200多个国家贸易数据;数据更新实时全面——30类细分行业,1225种商品,每月21日即更新上月数据;各省市进出口数据,细化至特定经济区域;覆盖25条中国进出口航线货主企业信息——快速寻找目标客户信息;追踪中国进出口航线货主企业发货规律——及时掌握货主采购规律..... 欢迎 点此 观摩并索取试用账号!(详情请恰:13651105957)
|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