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交易法》立法程序启动、修订后的《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下称《条例》)有望年内获得通过并颁布实施,市场人士认为,这些法规上的动作,更多地是为了配合金融期货的上市。 股指期货被市场认为将是最先推出的金融期货品种。一方面,原生市场不断完善,股改年内将基本完成;另一方面,国家进一步推动资本市场发展的要求,给筹备股指期货上市的时间越来越少。显而易见,在期货市场清理整顿时期出台的现行《条例》,已不再适应我国期货市场发展的需要,并在一定程度上成为上市金融期货的制度性障碍。为配合金融期货的上市,《条例》将在以下几方面作相应修改:一是对期货交易的范围作出更明确的规定,明确包括商品期货、金融期货及期权交易;二是增加了现金结算方式;三是删去了“金融机构不得参与期货交易”等条款;四是补充了“期货公司可以设立或参股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可以发起设立并管理期货投资基金”等条款。 长城伟业期货公司副总裁王志斌表示,金融衍生品交易所获批筹建后,需要配套的法律法规及时跟进。金牛期货董事长严金明认为,修改后的《条例》,将为金融期货交易提供监管上的法律依据。 据悉,筹备中的金融衍生品交易所的几大业务小组的工作进展顺利,在某些原则性问题上已经取得初步共识。例如,一周前,在邀请部分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和基金公司参与的一次会议上,基本敲定了三方参与股指期货交易的方式:证券公司以自营会员身份参与交易,经纪业务主要通过期货公司代理,基金作为客户参与。会议还对一些问题进行了进一步的讨论,如经纪会员的遴选标准、IB(Introduce Broker)的设立等。据说,有关管理办法(如券商参股或控股期货公司49%的比例上限及股东资格等)的修订也在讨论之列。 对《条例》新增加的“期货公司可以设立或参股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可以发起设立并管理期货投资基金”条款,王志斌表示,后者优先发展更具可行性。他认为,目前国内推出专业的期货投资基金难度大且时机也难以把握,推出综合性的投资基金将是较好的选择并应优先发展。他分析说,一个50亿元规模的证券投资基金如被允许5%-10%的比例投资期货,即使这部分期货投资非常不成功,也不会影响该基金的生存和引发社会问题。而一个5亿元规模的期货专业投资基金如果投资失败不仅会使该基金灭亡,甚至还会导致社会问题。从这个角度说,发展期货投资基金最好的办法还是让条件具备的期货公司,比如净资产超过3亿元的公司参股基金管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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