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讯 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检验检疫总局日前正式对外公布了《对美出口纺织品临时管理商品目录》。从明年起,目录规定的21类纺织品对美出口,必须持两证一单方可通关。
2006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对美国出口,中国海关凭《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办理报关验放手续;属法定检验目录的纺织品,中国海关还应凭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出境货物通关单》办理验放手续。若美国海关提出要求,进口商必须提供中方签发的《输美纺织品原产地证》。据悉,相关许可证由出口企业向各级商务部门申领即可。
另悉,美国纺织品协议执行委员会(CITA)日前宣布,结束所有正在调查的对华纺织品设限案件,共计24起。
CITA同时向美国海关发出指令,要求其在11月28日至12月2日之间对11月8日前到达美国的卡关货物(不包括袜子)放行;对其他卡关货物,将在设限到期后逐批放行。(周海)
来源:中国航务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