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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PA补充协议四签署
(698 期,2007 年)[2007-07-11]

  本刊讯 6月29日和7月2日,商务部副部长廖晓淇分别与香港特区政府

、澳门特区政府签署了《<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

议四》、《<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四》。两协

议将于200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根据协议,内地对香港服务贸易的开放领域新增了11项,总开放领域达3

8个,进一步放宽了香港服务提供者进入内地市场的准入条件,在与管理咨询相

关的服务、会展、文娱领域允许以跨境交付方式提供服务。
  内地对澳门的服务贸易开放领域新增11个。在包含海运、航空运输、公路

运输在内的17个领域,分别采取了取消股权限制,降低注册资本和资质条件等

门槛,放宽经营范围和经营地域限制等措施。此外,还增加了金融合作和促进贸

易投资便利化的内容。截至目前,内地对澳门服务贸易的开放领域达到38个,

开放措施182项。(新华)

口岸

    ★6月29日,深圳湾海关揭牌成立,深圳湾海关正式开关。深圳湾口岸是

国家重点特大型公路口岸,由深港两地政府共同投资建设而成。口岸车辆设计通

过能力5.86万辆/日,采用“一地两检”查验模式。
    ★6月28日,蛇口海关与高栏海关、新塘海关共同签署合作备忘录,蛇口

—高栏/新塘港水路“进口中转”业务开通。这一新举措将为国际班轮公司及该

地区的企业(特别是纸品进口企业)提供除拖车运输或香港中转外的又一支线物

流运作新模式,将降低客户物流成本。

来源:中国航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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