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讯 6月29日和7月2日,商务部副部长廖晓淇分别与香港特区政府
、澳门特区政府签署了《<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
议四》、《<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四》。两协
议将于200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根据协议,内地对香港服务贸易的开放领域新增了11项,总开放领域达3
8个,进一步放宽了香港服务提供者进入内地市场的准入条件,在与管理咨询相
关的服务、会展、文娱领域允许以跨境交付方式提供服务。
内地对澳门的服务贸易开放领域新增11个。在包含海运、航空运输、公路
运输在内的17个领域,分别采取了取消股权限制,降低注册资本和资质条件等
门槛,放宽经营范围和经营地域限制等措施。此外,还增加了金融合作和促进贸
易投资便利化的内容。截至目前,内地对澳门服务贸易的开放领域达到38个,
开放措施182项。(新华)
口岸
★6月29日,深圳湾海关揭牌成立,深圳湾海关正式开关。深圳湾口岸是
国家重点特大型公路口岸,由深港两地政府共同投资建设而成。口岸车辆设计通
过能力5.86万辆/日,采用“一地两检”查验模式。
★6月28日,蛇口海关与高栏海关、新塘海关共同签署合作备忘录,蛇口
—高栏/新塘港水路“进口中转”业务开通。这一新举措将为国际班轮公司及该
地区的企业(特别是纸品进口企业)提供除拖车运输或香港中转外的又一支线物
流运作新模式,将降低客户物流成本。
来源:中国航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