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讯 (记者 马春生)11月16日,交通运输部举行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NVOCC)保证金责任保险制度启动仪式,深圳永通物流有限公司、大连金虎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北京世航物流有限公司、上海银翼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有限公司、上海骏鸿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五家企业通过NVOCC保证金责任保险制度,现场成功获得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资格。
交通运输部水运局局长宋德星主持启动仪式。宋德星介绍,NVOCC保证金责任保险制度已于2010年11月1日正式实施,企业可根据自身情况加以选择。11月1日后申请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资格的申请人,如选择投保方式获得,应依照《国际海运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程序,提交相关材料。10月31日前已取得经营资格的,如希望选择投保方式继续从事无船承运业务,可申请退还已缴保证金,但应先行办理投保手续。对于保险期限和保费,投保人和被保人可自行商议,但最低保期为一年,年保费约3万元人民币。
据了解,自2002年《国际海运条例》实施以来,交通运输部一直想办法完善NVOCC保证金制度。2010年研究出台NVOCC保证金责任保险制度,以解决企业的资金压力。
来源:中国航务周刊及航贸网
作者:记者 马春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