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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运港退税的多方共赢
(839 期,2010 年)[2010-03-31]

  背景

  2009年4月,国务院首次对实施启运港退税政策提出明确要求:“在完善相关监管制度和有效防止骗退税措施前提下,实施启运港退税政策,鼓励在洋山保税港区发展中转业务。”

  2009年6月,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出台《贯彻落实加快推进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若干举措实施意见》,明确表示要争取国家有关部门支持,开展启运港退税试点,增强洋山港枢纽地位。就此,上海市政府有关部门牵头建立了包括海关、财政、国税、海事等单位在内的协调推进机制,共同对该新政的操作性进行了探讨。

  2010年1月19日,上海市政府在专题新闻发布会通报,将尽快开展启运港退税政策试点,并选定内陆武汉港与沿海青岛港作为试点启运港。据称,上海、青岛和武汉参与试点的海关已共同研究、拟就、上报了配套监管措施和方案,正在等候海关总署批复。



  启运港退税之由

  按照我国目前的出口退税政策,只有当货物已报关离境,或者货物已进入海关的特殊监管区域后才能实现退税。目前,我国一部分国际货运集装箱从国内港口启运后,到国外港口重新接拼,加入中远程航线,以图提前拿到出口退税款。究其原因,上海市有关人士曾举例说明:一批货从青岛出口,如果要到洋山港中转出口,只有货到洋山港出口后,才能获得退税;这批货若到周边国家或地区港口中转,却从离开青岛港起就能退税。这使很多企业选择国外港口中转,影响了国内一些航运枢纽的建立。

  即将试点的启运港退税政策,是指出口企业的货物在上海以外的港口报关装运后,只需确认离开启运港口发往洋山港中转至境外的,就被视同出口并可得到退税联办理退税。在洋山港试点启运港退税政策,国内出口企业的货物不必经过海外中转的周折,就可以在当地与货物出口离港一样快地拿到出口退税款,使企业的资金周转和利用效率得以提升。对于上海洋山港,这有望带来中转业务增加,也成为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过程中的一个亮点。

  三思而行的起步

  启运港退税试点有可能在洋山启动,是基于洋山坐拥保税港区,有符合要求的海关保税监管条件。而选择青岛和武汉为试点港,则基于山东半岛和长江中上游是货流辐射、集散的重点区域,青岛与武汉两港具有一定代表性,可以更好地了解有关政策对沿海中转和长江中转的不同影响,有助于全面地发现和检验启运港退税政策在监管和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并不断地在试点中完善,使其最终得以实施。

  对于出口企业、港口与航运企业,启运港退税试点有望多方共赢。在这个问题上,业内人士更关心启运港退税试点后的情况,更关心会不会有更多的港口加入试点范畴。据海关人士介绍,即将在青岛、武汉实施的启运港试点,开始时的规模不会很大,一旦实施,将对船舶监管有更高要求。也有业内人士坦陈,启运港退税政策的试点,能给洋山港带来多大中转量尚难以确定。同样,启运港退税政策实施之后,实际操作中也可能遇到退税审核流程比以前复杂等情况。如果不能简化流程,缩短审批时间,导致货物从装船到退税的时间过长,启运港退税的吸引力就会削弱。

  存在不同观点在所难免,而我们相信,即使遇到类似情况,海关和政府主管部门会根据情况积极调整、协调。就目前而言,出口企业、港口和航运企业等有关各方应积极事先规划、布局,一旦具体的要求和办法出台,就可按照试点的有关监管要求积极参与,才是务实的态度。

  航运公司应有所作为

  启运港退税试点不仅有利于出口企业和港口,对于航运公司,尤其是对航线覆盖面广的国内航运公司来说,也有重大商机。对于航运公司来说,参与启运港退税试点的核心是完备航线,这包括干线和支线,包括跨洋航线和国内沿海、长江流域的航线覆盖面。就启运港退税试点而言,有关航运公司的优势就在于在洋山港干线、支线转接的覆盖面。上海市交通港口局副局长朱建华曾说:“启运港退税政策不仅让货主成为最大的受惠者,还让上海的洋山港跟釜山港有了同样的竞争力,北方有300多万吨的货物转到釜山港出口,而长江流域每年也有几百万吨货物,这两部分的总量就是实施启运港退税后洋山港的潜在货物中转量。当然这一目标不可能一步实现,需要循序渐进地进行,也需要政策环境上的不断完善。”对于港航企业,这就意味着清清楚楚、可以预期的增量。而这一部分货量,原来被境外中转港与主挂该港的航运公司所分享。也就是说,在启运港退税政策有望出台的现在,航运公司及早分析研究,精心准备,优化服务,抓住机遇,顺势而为,乃当务之急。

来源:中国航务周刊及航贸网

作者:胡建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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