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讯 9月23日,东方海外发布公告称,公司将自2015年1月1日起正式实行有关船舶使用低硫燃油的新规定,船舶进入北大西洋、波罗的海、英吉利海峡及北海的排放管制区域所使用燃油含硫量,将由现时的1%减至0.1%。
东方海外表示,目前难以预计新法例对营运的影响 ,因为燃油价格具有波动性,但新法例一旦实行,东方海外计划以整个航运周期消耗含硫量0.1%的比率,调整燃油附加费计算方法,以包括新低硫量燃油的成本。此后,东方海外还将按月分析使用新低硫量燃油对营运成本的影响,并据此调整燃油附加费 。(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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