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讯 深圳市近日出台《深圳市港口、 船舶岸电设施和船用低硫油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 将每年投入资金2亿元, 补贴停泊期间使用岸电船舶和开展岸电设施建设、 提供岸电使用的港口企业,以及使用低硫油的航运企业。 该政策将于近期实施。
具体来说, 对于使用低硫油并符合相应申请要求的航运企业, 深圳将根据使用燃油的含硫量, 予以75%到100%不等的用油差价补贴;使用岸电并申请加入深圳港绿色公约的航运企业和港口企业, 可享受0.7元/度的岸电优惠电价, 差价费用将得到全额补贴。
该政策当前的实施目标是, 到2018年使船舶使用低硫油和岸电的比例分别达到85%和15%, 由此使PM2.5年均浓度降低0.92。 该政策的实施, 预计可使深圳市二氧化硫年均浓度下降1.2微克/立方米左右, PM2.5年均浓度下降0.9微克/立方米左右。 (新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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