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讯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日前印发了《取消船舶进出港签证及海事监管模式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在取消船舶进出港签证后,将建立船舶进出港报告制度,实施船舶诚信管理制度,强化船舶现场监督检查;同时,将加快推进《船舶安全监督规则》的制定工作,力争与取消船舶签证工作同步实施。
《方案》要求,制定《船舶安全监督规则》,同步修订完善《海上交通安全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建立相关配套法律制度;在2015年初开始实施海船进出港报告制度,同时逐步实施内河船舶的进出港报告制度;建立统一规范的船舶现场监督机制,强化船舶现场监督检查。
同时, 推行船舶诚信管理, 根据船舶信用评价实施分类分级管理; 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建立船舶开航前自查制度; 实施船舶动态全程监控, 建设船舶动态信息保障系统,建立完善的全国统一共享数据库,推进海事业务系统的建设应用。
此外,还要完善海事现场机构设置,强化现场执法力量;优化规费征收机制,建立以船舶和货物进出港信息为基础、非现场征收为主、规费稽查为保障、公开透明的新型海事规费征管模式;推进内河海事管理协同发展,推进船舶动态管理系统在内河海事管理机构的广泛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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