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讯 (记者 杨绚然)12月9日,上海海事局发布公告称, 自2015年起,上海海事局将在辖区内推行《上海海事局安全与防污染诚信管理办法》 (简称《办法》 ) , 参照机动车驾驶员扣分和船员扣分规则, 船员和航运公司扣一定分数后将获重新培训、 降级的惩罚。
该《办法》将在2015年元旦起在洋山港海事局辖区内试行, 3月1日起在上海辖区内施行。 《办法》根据航运公司及其所管理船舶的安全与防污染管理状况, 将诚信程度设定为A、B两个级别, 实施差异化管理。
该《办法》推行后, 原上海海事局于2009年11月27日发布的《上海片区航运公司安全诚信管理办法(试行) 》将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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