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讯 10 月 23 日,深圳海关公布了落实海关总署促进外贸稳定增长 16 项措施的 24 项细化实施办法,主要就取消 5 项收费、放宽高资信企业标准限制、改革监管模式、实现分类通关全覆盖、促进内销便利化、试点通关无纸化改革、简化外贸保税监管手续、降低“属地申报、口岸验放”通关模式“门槛”等进行了细化规定。
深圳海关表示,为了打造内地到香港的陆路物流快速通道,深圳海关还创造性地开展了跨境快速通关和跨关区“属地申报,口岸验放”相结合的区域通关组合模式。目前,深圳海关已经与太原、南昌、长沙、青岛、杭州海关所有符合条件的企业的进出口货物开展“组合模式”,为内地海关打造路上便捷通道发挥了重要作用。(于闽)
来源:中国航务周刊及航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