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讯 6月19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对希腊展开为期3天的访问,期间中国与希腊海运部门签署了超过40亿美元的海事合同。
国家开发银行此次签约内容包括两项,一是与希腊高世迈航运公司(Costamare)签署了价值15亿美元的5艘万箱船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二是与希腊海运部签署了价值约10亿欧元(约合13.86亿美元)的关于比雷埃夫斯港3号码头扩建、物流等开发项目的三方合作备忘录。
中国工商银行旗下工银金融租赁与希腊利博瑞集团(Libra)签署6艘散货船和集装箱船的融资租赁项目及框架协议,价值4.6亿美元,还与希腊戴安娜航运(Diana Shipping)签署了价值2亿美元的节能环保散货船建设项目船舶融资专项协议。
中国进出口银行联手挪威第一大银行DNB,与希腊Thenamaris航运公司签署了约4亿美元的贷款和融资框架协议,此外还与希腊Oceanbulk航运公司签署5736万美元贷款协议。
此外,中国航空技术上海有限公司、泰州口岸船舶有限公司与希腊维拉特思Veritas船舶管理公司,签订了8艘64000吨散货船项目,协议价值约2.15亿美元。(交闻)
来源:中国航务周刊及航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