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讯 随着船舶污染越来越引起人们的重视,港口首当其冲,成为治理船舶污染的重要执行人。近期,多家港口相继制定政策,限制船舶排放对空气的污染,船舶靠泊使用低硫燃油似乎成为港口比较青睐的措施。
4月12日, 《深圳港绿色公约》启动仪式在深圳举行, 旨在通过推动靠港船舶使用岸电或低硫油等环保方式, 减轻船舶排放的空气污染物对深圳市及周边地区空气质量的影响。5家港口企业、 7家航运企业共计66艘集装箱船, 参与了第一批低硫油转换的登记备案, 深圳港成为我国首个倡导集装箱船舶靠泊转用低硫油的沿海港口。
而此前,香港财政司司长曾俊华则建议,远洋船舶在香港停泊期间使用低硫燃油,并在今年内立法规定远洋船舶若在香港停泊需转用低硫柴油。上海也发布了《上海港防治船舶污染水域环境管理办法(修订草案)》,鼓励码头提供岸电,船舶使用优质燃油,禁止船舶使用焚烧炉和含硫量较高的燃油,并提出研究把上海港划为硫排放控制区。
虽然港口倡导船舶靠泊使用低硫燃油,但使用低硫燃油会增加航运企业的运营成本,除非政府给予相应的补贴,否则此举实行起来可能会遇到不小的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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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应对采用新能源和替代能源的集装箱支线船、老旧船舶的淘汰给予适当的税收等方面的补贴和减免,以化解航运、新能源和替代能源企业减排的绿色成本增量。
——江南造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工程师胡可一
点评
随着北海、北美等排放控制区的设置,及我国船舶污染的严重化,船舶靠港使用低硫燃油应是港口、政府、航企共同努力的结果,缺一不可。
来源:中国航贸网(www.snet.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