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讯 珠海日前调整了提升高栏港集装箱吞吐量的相关补贴规定,补贴总额从原来的3000万元提升至7000万元。
根据新规,对于与珠海市政府签订战略协议的大型国有航运企业,在高栏港经济区开辟内贸集装箱班轮航线,给予每条航线每年200万元的补贴。所开通航线必须是经营时间满一年的省际沿海集装箱班轮航线,航线运营不低于平均每周一班。
对于在高栏港经济区开通国际集装箱定期班轮航线的船公司(港澳航线除外),给予每航次补贴15万元(每条航线每年补贴总额不超过300万元)。对于在高栏港经济区开通省际集装箱定期班轮航线的船公司,按每年在高栏港经济区的经营量排名给予奖励,排名第一的最高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第二名最高给予一次性奖励 70万元,其他开通省际航线的船公司最高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
来源:中国航贸网(www.snet.com.cn)